7月12日,记者从东营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获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法定代表人:王波)由于违规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营监管分局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东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
来源:大众网东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杜喜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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