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批
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推荐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831号)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对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经综合考评和认真比选,拟推荐临沂市、日照市和烟台市等3个市申报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拟推荐齐河县、滕州市、新泰市、文登区、桓台县、嘉祥县、利津县、安丘市、郓城县和商河县等10个县(市、区)申报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反映。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9日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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