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垦利区境内启用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垦利区境内启用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等法律规定,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1年11月10日起,在东营市垦利区境内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标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进行处罚。现将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址通告如下:
1、黄河路与垦利石化销售公司南路口
2、同兴路与景苑路路口
3、同兴路与致丰路东侧(逆向行驶)
4、新兴路与中心路路口
5、同兴路与胜利路路口
6、东八路与红光大道路口
7、东八路与永馆路路口
8、东八路与黄河二路路口
9、利河路与永兴路路口
10.东八路与永红路北路段限速值80KM/H
11.东八路与滨海大道南路段限速值80KM/H
12.民丰大道植物园西门路段(不礼让行人)
13、建林开元浮桥(危化品车辆不在危化品通道行驶)
14、胜利黄河浮桥(危化品车辆不在危化品通道行驶)
交警部门在各限速路段和新增测速路段两端,都设有限速和测速标志和摄像头等警示标志,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东营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