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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严禁私放循环水!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供热

2021-11-11 15:04:3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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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禁止私放循环水的通知,详情如下:

 

尊敬的各热用户:

我县(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已进入提温阶段,但由于少数热用户大量排放供热循环水,导致城区供热运行波动较大,每天需补入大量凉水来保证系统压力,致使整个城区供热升温缓慢。为保证供热系统运行安全,我们将对私放循环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供热,并报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呼吁大家积极举报违规违法用热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正常热秩序。

供热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5621071   5621210

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东营交通出行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