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满意度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丁建民介绍了东营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满意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聚焦精准化治气。持续推进VOCs和异味协同治理,26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完成21项,14项异味治理项目已完成7项,开展春季重点区域异味污染专项帮扶行动,55项异味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完成62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替代。强化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超额完成3912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今年1-10月,东营市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1.8%,改善幅度居全省第4位;PM2.5同比改善19%,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
聚焦系统化治水。加强直排污染源管理,东营市47个直排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保持24小时在线配合人工加密监测;严格实行“双人双锁”实名制管理,废水不达标严禁提闸放水。全面实施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对1908个排污(水)口全部完成溯源,纳入规范管理。开展雨污分流情况大排查大整治,新建污水管网23.05公里,新建截污管线3.5公里,改造泵站9座,雨污分流改造3.8公里,实施4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今年1-10月,东营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指数同比提升24.1%,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位。10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聚焦效能化治土。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78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01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土壤污染排查方案。全市土壤环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
聚焦综合化治废。重点整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掩埋环境违法行为,有序推进68处涉废点位整治与管控。全面开展起底式拉网式排查整治,累计排查企业1099家、重点场所2078个,罚款55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8人。
聚焦环境执法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部门合力,召开环保公安联席会议3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6件。今年以来东营市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05件,处罚金额4506.4万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1年以来全市共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11份,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做好群众环境信访,今年累计办理信访3500余件,所有信访均得到及时处置,确保群众满意。
聚焦扬尘污染防治。专班制定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导办法》和《奖惩办法》,每半月到各县区现场督导检查一次,每月排名通报;建立全市扬尘污染源清单,制定和组织修订了房建和市政工程、普通公路扬尘防治等7个技术导则,根据技术导则制定了6项现场督导检查评分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帮扶,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积极参与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服务保障工作。针对第二轮省和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了专项活动。2021年1-10月,全市共检查污染源 4418个(次),发现问题6977个(次),罚款400.06万元,编印《工作简报》23期,形成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就最新印发的《<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同老规定的区别。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丁建民介绍,对照原来的规定,新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对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拓宽了有奖举报途径,在原有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方式的基础上,将“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等举报方式纳入举报奖励渠道,举报途径更加广泛。提高了有奖举报奖励金额,将举报奖励最高金额由原最高2000元提高到50万元,并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十个档次的奖励,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修改奖励认定方式,原奖励认定以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为基础,现修改为以处罚处理方式为基础,能够针对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不同档次的奖励,增加可操作性。规范了名词解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对投诉、举报等名词的表述进行了修改。(王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