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东营市建成区全面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东营市建成区全面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告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生产生活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等相关规定,在东营市建成区全面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以上柴油货车。现将有关禁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市区中心城区禁行区域:西五路(含西五路)以东,东八路以西,S507(北外环)以南,南二路以北。
河口区禁行区域:滨渤路(不含G340至蓝区路段)以东,海昌路以西,G340以南、G340与北外环路口至滨渤路以南,顺河路(不含S227至海昌路路段)以北。
垦利区禁行区域:利河路以东,荣乌高速以西,复兴路(含)以南,同兴路以北。
广饶县禁行区域:团结路(含)以东,顺安路(含)以西,綦公路(含)以南, 潍高路(含)以北。
利津县禁行区域:S316新线(西外环)以东,津一路(含)以西,S315(原永莘路)以南,S316新线(南外环)以北。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禁行区域:港西六路(含)以东,渤海沿岸东海岸线以西,渤海沿岸北海岸线以南,桩埕路以北。
省黄三角农高区禁行区域:G516(含)以东,S508(含)以西,武家大沟以南, 花苑路(含)以北。
二、起始时间
自2022年5月1日0时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以上柴油货车禁止驶入上述区域。
三、法律责任
对上述柴油货车一律不予办理禁行区域车辆通行证,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90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分。
特此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22日
来源:东营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