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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政法机关:筑牢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2022-08-30 14:56:0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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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统鑫

8月29日下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东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早军;东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滨;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东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于红波主持新闻发布会。

加快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东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修复条例》等法规制度文件,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加快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大气方面,今年以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10.8%,实现两位数改善幅度。

水环境方面,全市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得到改善。固废方面,全力推动“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土壤方面,2021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在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切实筑牢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

东营市政法机关聚焦聚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强化服务保障,切实筑牢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

东营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把依法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作为重点任务,研究制定5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市政法各单位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

东营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582件,对184人判处刑罚。探索生态环境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形成具有东营特色的“恢复性司法”机制。

东营市检察院能动履职精准监督,深度参与“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以来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330人,提起公益诉讼1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1.8亿余元。7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东营市召开。

 

第一个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并上升为“全省战略”

东营市公安局在沿黄9省区39市第一个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并上升为“全省战略”,列入2022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推进“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以及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东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弘扬宪法精神·守护黄河母亲”网上有奖答题等系列生态保护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推动组建“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纠纷及时稳妥化解。

东营市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建立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和“河湖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联动机制,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大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实施,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继续发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衔接联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水平,为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