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统鑫 张宇轩
11月11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工作新闻发布会。东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刚,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新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刘培峰参加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东营市社会帮扶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东营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弱有所扶、老有所养、残有所助”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等工作,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过得去、过得好。
聚焦“弱有所扶”,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实现稳步增长。连续多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加快缩小城乡差距。17类困难群众都建立救助保障政策措施。今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平均增幅19%,最高增幅达到34.4%,均位居全省前4名。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56元、801元,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标准57元、80元。大幅缩小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差距,标准之比由1.3:1缩小到1.19:1。截至10月底,全市保障低保对象18479人、特困人员4501人,低保边缘人口4591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6人次。
特困群众“救急难”得到有效保障。东营市出台《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办法》,大幅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对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程序,按比例实施救助,同一家庭年内救助金额可达到累计不超过5万元。建立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市、县慈善总会全部设立“救急难”专项救助基金,对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的,按比例进行救助,同一家庭年内救助金额可达到累计不超过20万元。经各类救助后仍有困难的,探索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进行救助帮扶,切实托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救助1447人次,发放资金308.5万元。
困难群众差异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以项目化推进精准救助,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打造“荧(营)光行”关爱帮扶品牌。在市、县区慈善总会设立“荧(营)光行”关爱基金,实施了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行动,对3.18万名特殊困难群众实施帮包走访联系、资源链接、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贴心服务,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社会救助品牌。实施“情暖夕阳”关爱项目。针对失能老年人出台救助政策,资助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1043名失能老年人自愿入驻养老服务机构或免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孤困儿童关爱服务。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线,购买儿童服务项目8个,开展居家探访、危机介入、心理疏导、赋能拓展等各类专业帮扶活动。今年,国家民政部办公厅发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我市幸福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的垦利区杨庙社区“向young花开”关爱农村易地搬迁社区困境儿童发展示范项目获得立项资金38.88万元。全力帮扶困难人员就业。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0.1万人,帮扶困难人员就业2.7万人。
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从完善机制、提高效能等方面入手,努力扩大救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社会救助从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群众遇到各类困难,基本都有相应的制度给予救助帮扶。创新“10+1+N”救助模式。民政、公安、教育、人社、残联等10个政府部门联合慈善总会,凝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多方社会力量,根据困难群众需求,提供生活、上学、医疗、就业全方位帮助,保障“困难群众需求在哪里,救助服务就开展在哪里”。改革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实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建立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直接先行发放救助金,事后补充情况说明。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市域、区域、镇域三级治理运行中心,全面衔接网格服务机制,把主动发现机制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职责,由基层网格员及时发现、上报突发急难情形的困难群众。
聚焦“老有所养”,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五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面建成。编制完成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正在编制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市、县区、镇街、社区、家庭”五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投资近5000万元改造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东营市健康服务服务中心;5个县区全部建成以照护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且均实现委托运营;1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25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四同步”机制,积极推进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采取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场所、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建设运营方式,新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8处,全市达289处;按照“宜居则住、宜餐则食、宜娱则乐”原则,建设农村幸福院220处、老年食堂135处。
居家养老服务优化提质。积极引导养老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延伸,26家养老机构开展居家社区服务,5家养老机构连锁运营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22家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对外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对外开放托养床位1149张,已收住社会老年人409人。按照每个月不少于12小时服务标准,为3000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为1000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为800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动员各类人群组建志愿者服务组织,推动志愿者为老服务普遍开展。
养老服务发展支撑有力。优化调整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再对护理型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等10类养老服务项目给予补助。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各县区积极制定各具特色的本级财政扶持政策,东营区给予城乡老年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8-10万元,运营补助每处每年2万元;利津县每年为每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每平方米3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和专业培训,参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养老服务市场更具活力。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养老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由审批改备案,简化优化养老设施工程建设、消防审验、环保审查、食品卫生等方面审批程序与要件。制定《东营市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东营市养老服务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省级试点,民政、发改、卫健、市场监管等10部门统筹综合监管建设,形成12类常用监管事项,适配25项常用场景,建立起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我市在全省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座谈会作典型发言。
聚焦“残有所助”,着力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能力
残疾人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保持困难残疾人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纳入脱贫享受政策、即时帮扶残疾人4162人。截至9月底,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3415.12万元、护理补贴2871.17万元,保障贫困残疾人22575名、重度残疾人21365名,残疾人“两项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帮助385名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全额资助15033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为7510重度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
残疾人服务保障有力有序。聚焦残疾人证升级、增项,为371名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开展基本型辅助器具货币化补贴政策改革,实施“互联网+辅具适配+货币补贴”,打通辅具个性化精准适配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残疾人辅具申领“零跑腿”和辅具审批无纸化。聚焦残疾儿童保障,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延续服务扶持42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033人,救助率达到100%。聚焦残疾人照护,提供托养服务1158人,逐步将易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服务范围。
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成效明显。举办残疾人技能技术培训班23期,免费培训残疾人488人次。抢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机遇,安置1232名残疾人上岗就业,占全市年度公益岗就业总人数的12%,有效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增收。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29处,为600余名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和日间照料服务。四是残疾人便民服务不断优化。实施“助残一件事”改革,实现从残疾人证办理到政策落实全链条服务,残疾人办事环节缩减86%,申报材料缩减30%,审批事项缩减50%,推进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让残疾人少跑腿、不跑腿。
下一步,东营市将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