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宋晓菲
近日,接群众反映,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西五路与广利河北的东营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未达到环保要求却正常运行。
场内建筑垃圾基本未覆盖
碎石加工生产的物料无苫盖堆放
消纳场未达环保要求
环保部门称去年曾要求其整改过
14日,在场区内,看到大片建筑垃圾基本未覆盖,门口进出车辆未经清洗、未采用降尘措施,路面扬尘严重。场区内碎石车间正在运行。
进出车辆未进行冲洗 扬尘严重
场区进出口洗车槽区域地面干燥
就该情况,东营市东营区环保局一中队李队长称,“建筑垃圾消纳从产生到运输到处理都属于城市执法局负责,我们只办理环评手续,其他手续不清楚,其他手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出面办理,监管也属于他们。”,并表示该情况去年发现过一次要求其整改过。
“用地指标有困难”
关于手续是否完善,未给予正面回复
东营市东营区综合执法行政局执法大队一武姓工作人员称科室领导不在,据他介绍,“从消纳场建设以来一直由执法局规划建设中队负责办理,东营市没有建筑垃圾消纳场,一直想做这个事情,但是用地指标方面有点困难”,称将情况汇报核实后回复,表示关于该企业土地、环评、碎石等相关手续发至记者邮箱。
15日下午,记者再次拨打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姓人员电话无人接听。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未回复
17日,关于该企业是否办理相关土地手续一事,采访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任以“对外发布可走信息公开程序”为由,未做正面回答。当日下午,记者接到该局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关于该消纳场的土地手续会和相关科室核实后回复。
因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迟迟未能回复,20日记者再次拨打该局办公室电话,一女性工作人员未回复,称相关问题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回复。
20日,截止记者发稿,未接到东营区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
根据《东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美化。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现场出入口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完好;
(三)配置车辆清洗专用水道、排水设施、污水沉淀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和相关机械设备,并保持有效使用;
(四)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完全密闭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