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宇轩
5月10日下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强信心 稳经济 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东营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集成改革”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巴沾红、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昌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王学锋,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士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刘相波,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宋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薄成峰参加会议并介绍东营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相关情况。
会上,任昌红就《东营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歇业相关配套措施,以提升办理便利度为目标,以数字赋能政务服务,以系统化思维创新服务模式,重构办事流程,解决市场主体歇业相关手续环节多、跑腿多等问题,在全市推行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集成办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运维成本,给尚有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性缓冲时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营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制定背景及意义
自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设歇业制度,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歇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降低市场主体运维成本,护航东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保障《条例》落地见效的配套措施,帮助市场主体“一键休眠”,结合东营实际,制定并出台《东营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歇业制度为暂遇困境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的制度选择,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合法合规渡过难关。
适用范围
东营市市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办理“歇业一件事”相关事项。
工作目标
为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业制度,缓解市场主体经营压力,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要举措
(一)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一件事”的办理标准,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将市场主体及其职工依次向登记机关、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革为线下实行集中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专项对接,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提供示范文本。线上依托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登记机关、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间歇业备案数据共享,线下实行一次提交、并行办理、即时办结。
(二)优化市场主体歇业程序。拟歇业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登记机关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双定户”可同时办理税务部门的停业登记,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不超过一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专区服务窗口,市场主体并行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事项。同时具备条件的职工可以根据与市场主体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的情况,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保、医保)、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求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事项。
(三)大力推进“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将市场主体歇业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信息采集表》,申请人一次填报,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全面推行“歇业”申请一表填报制度,以《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为主表,将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需采集的信息整合为附表,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统筹“无证明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等共享信息,推动信息共享互认。申请人选择分时办理的,各部门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积极推行“审核合一、一次办结”机制,按照“能快则快”原则,确保“歇业一件事”即时办结。通过“歇业一件事”集成改革,事项申请材料、企业和群众跑动次数平均将减少85%以上,办理时限由最长1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四)拓展服务深度。不断延伸服务内容,根据省统一安排制定出台“市场主体歇业”帮扶制度,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形成“组合拳”,主动提供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等政策支持,为歇业市场主体渡过短期经营困境提供缓冲期,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脱困“苏醒”。
施行时间
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