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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新闻发布会

2023-05-31 08:28:0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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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宇轩

5月30日,东营市委宣传部召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李过,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曹志海,共青团东营市委副书记隋海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有关情况

近年来,市检察院、团市委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与社会资源有效衔接,探索出一条具有东营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新路径,推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2019年4月,最高检、团中央在全国40个城市开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东营入选;2021年10月,最高检、团中央在全国80个城市开展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东营再次入选。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介,制定的《委托社工服务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广应用,全省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现场会在东营召开。

一、领导重视支持,有力有序组织推进

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陈必昌市长专门作出批示,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预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牵头成立全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市检察院、团市委为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参与的工作专班。出台《东营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一门受理”分工负责的处理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协调会商、干部交流挂职等机制,在全市各县区全面开展工作,形成上下一体的规范化制度体系。

二、建立三项机制,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与团市委联动,未检检察官兼任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16次,通报司法数据,共享工作信息。与妇联、关工委联动,运用“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76次。与教育部门联动,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多元救助、生活安置等工作,共救助19人,发放救助金27.5万元。

建立专业团队培育机制。联合团市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招募等方式,依托团市委12355平台,培育扶持一批司法社工机构,构建起“未检检察官+团干部+‘预青’专家+社工+志愿者”500余人的专业人才库,向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提供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社会服务。主动邀请权威专家为市县两级政法委、关工委等13个未保成员单位授课,并深入座谈共商共建,提升工作专业性和精准度。

建立办案、监督、服务一体推进机制。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市教育局据此制定文件并下发至各中小学,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三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7份,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其中,针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取缔违规网吧13家,《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联合市监委、市教育局等8部门,对全市所属中小学(幼儿园)2200余名拟聘用教师进行入职查询,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三、打造四个平台,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设立专门办案组织。市检察院设立独立未检机构,各县区院成立专门办案组或确定专人负责未检工作,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由未检部门综合履职,全市打造“红柽柳未检”“春雨”“雪枫”“晨曦”“芬芳”等未检品牌。建成“一站式”办案中心4处,实现诉前询问、取证一次完成,防止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三年来,全市共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0件873人,附条件不起诉75人,开展社会调查387人次,封存犯罪记录161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

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在全市建成投用7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在市政府支持下,与市教育局联合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黄河口青少年联合关爱中心,成为我市青少年研学打卡网红地,共开展实践体验活动78场次。建成以全国人大代表名字命名的未成年人观护站,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其回归社会。

打造检校互动平台。与教育部门联合,连续六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34名检察长、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头深入学校,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讲授法治课。落实法治副校长列席学校办公会制度,更多地参与到校园安全管理、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等工作中。制作空中法治课堂14期,覆盖全市中小学生20余万人。

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中心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联合检察12309服务台和共青团12355工作台,“一门受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及疏导、亲职教育、帮教矫正、临界预防、救助帮扶、社会融入、法治教育等涉未成年人案件所需服务19项,并“分类转介”至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服务机构,实现实体化注册、专业化运作。截至目前,全市未检案件社会力量参与度已达 100%。

四、工作效果凸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进一步提升

社会支持服务协作配合更加紧密。通过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更多部门或组织参与到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中来,由检察机关主导推动,转变为多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制定出台《委托社工服务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实施意见》《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工作规范开展。

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案件受理后,检察院、共青团、司法社工对接商定支持方案,跟进做好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工作,共制定个案支持方案97个,结案75个,提供了规范专业、务实有效的个性服务累计500余人次。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项目的社会组织支持率达到100%。帮助9名涉案未成年人重回校园,17名未成年人找到了稳定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5起案件分别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氛围更加浓厚。市县两级院连续六年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沉浸式体验检察工作,感受法治力量。全市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5处,对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加强与社区、共青团、工会、“五老”志愿者协会等联系,依托萤火虫学堂、妇女儿童之家等平台,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成年人社区帮教、法治教育,共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下一步,将继续联合团市委和社会各界力量,能动履职求极致,踔厉奋发开新局,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团市委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服务未成年人现实需求和发展需求的工作要求,也是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一直以来,团市委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包括司法保护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是最高检、团中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两法”等政策和法律,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检察机关协调合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全国重点推行的试点项目,试点成熟后在全国推广。

近年来,市检察院、团市委争取到最高检、团中央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和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2项试点,抓住国家级试点良好契机,通过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防范和化解青少年相关问题矛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团检联动。深化团检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和团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措施,确保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团检干部交流,选拔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兼职担任团市委学少权益部副部长,加强合作,推动工作。联合争取资金支持,推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纳入财政中长期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项目开展连续性和稳定性。立足团检合作的良好基础,创新构建政法委、关工委、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充分参与的未成年人“大权益”格局,联合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4类案件办理,同步开展不良行为矫正、救济救助2项重点工作,通过抓好“联动机制”建设这一核心,打牢了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基础。

二是打造专业平台。争取市政府投资计划,高标准建设东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配套专业办公设施,配齐心理和法律工作力量,全省最早实体化注册,实现专业化运营,“一门受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起到良好基础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获评全国地级市示范台和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负责人被省政府表彰为齐鲁和谐使者。协助发起成立山东省青少年司法社工联盟,联合开展对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机构人员的专业培训,积极推动青少年司法社工组织孵化阵地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工作需求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承接能力、专业司法社工的服务质量。

三是建设专业队伍。突出抓好专业化和规范化“两个关键”,培育全省首支专业化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积极将青少年事务社工引入到司法案件,满足保护、教育、帮扶涉罪未成年人的社工服务需求,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工作的密切衔接。建立“青春守护者”行动维权专家团,组建300余人“团干部+‘预青’专家+社工+志愿者”队伍体系,配合司法机关办案需求,近3年来服务案件160起、涉罪未成年人240人,开展个案服务4000人次。最高检、团中央先后实地调研,给予高度评价。今年4月,最高检、团中央就东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推介。

四是规范个案支持。紧盯新修订未成年人“两法”最新要求,积极先行先试,完善配套措施,实现线索双向移转,有效介入和处置个案。案件受理后,检察院、共青团、司法社工机构及时对接,以教育矫正、再犯罪预防、再社会化为导向,共同商定推进个案。全面对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研究推出省内首套地方性执行工作手册,精准设计社工引入、委托流程、效果评估等方面,及时开展不良行为矫治、再社会化以及犯罪预防社会服务,做好家庭社会关系支持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推进会议上重点推广交流,异地帮教案例入选全国交流材料。

五是创新法治教育。以青春守护者行动为统领,聚焦法治教育、亲职教育、观护教育3个方面,打造青春与法同行、阳光关爱助成长、向毒品说不、平安行·你我他等10个服务品牌、10类宣教活动,创新开展“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彩虹伞”自护教育等特色普法活动,建好用好城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近3年多个项目获得团中央专项资助,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开展线上模拟法庭做法被2022年12月4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团市委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是全省共青团唯一获评单位。

答记者问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关于“红柽柳未检”品牌创建过程及有关设计理念和内涵?

曹志海: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东营市检察机关推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一院一品牌”工作。按照建设思路,市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和工作实际,全新推出“红柽柳未检”品牌,今天正式发布启用!

关于设计理念

在东营,有一种神奇植物,它生长在盐碱地之上,承担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黄河湿地的重任,具备了“极富特色”“守护成长”“共赢未来”的天然属性。它就是“红柽柳”,东营市检察机关“红柽柳未检”品牌创意灵感即来源于此。

关于设计内涵

“红”来自胸前的检徽底色,代表着颗颗守护未成年人的红心,象征着东营市检察机关的信仰和理想。同时,“红”还代表着青春和活力,彰显着未成年人的蓬勃朝气和昂扬斗志。

品牌logo(标识)底部以交织共生的黄色和蓝色,代表黄蓝交汇的东营特色及东营市检察院积极践行黄河战略的坚定信念。两侧融入艺术化表现的红柽柳,在弘扬红柽柳精神的同时,彰显着红柽柳未检品牌的守护温度。logo(标识)主体应用检徽之形,外圈蓝色来自检察蓝,中间部分运用抽象化的舞动姿态的男孩和女孩,色彩鲜艳明快,代表着检察机关护卫未成年人多姿多彩的美好未来。“红心守护 共营未来”是未检品牌寓意的集中体现,代表在东营市检察机关的守护下全社会共同营造强国未来。

“红柽柳未检”品牌,既有志存高远的战略视野,又有脚踏实地的战略定力,更有行稳致远的实干精神。

下一步,东营市检察机关将以“红柽柳未检”品牌作为主品牌,集合县区院子品牌,汇聚品牌发展合力,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打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文化品牌矩阵,通过强化品牌引领,以检察之力汇聚各方力量,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下一步,团市委在深化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考虑和重点工作?

隋海建:正如刚才李过书记和大家简要介绍情况时提到,团市委长期以来在培育、联络、指导、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特别是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以来,市县两级团组织在争取各方支持、培育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与共青团品牌项目协同发力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做到了有队伍依托、有阵地支撑、有制度规范、有资金保障。

下一步,团市委将与市检察院深化合作,在总结已有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确保打通工作的全流程、全链条,进一步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赋能,形成共青团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具体来讲,主要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健全政策措施。联合向市县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支持,共同推动特殊办案程序、政府购买服务、培育社会力量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争取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建立会商研讨机制,定期就合作事宜通报情况、共享信息、总结经验,分析研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权益保护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各级司法机关与共青团组织的干部交流、挂职、兼职常态化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壮大工作力量。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司法保护和权益维护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社工的交流培训,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工作需求和服务标准,提高相关服务机构的承接能力、专业社工的服务质量。多渠道争取社会化资金和支持,进一步支持青少年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培育扶持青少年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扎实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法庭教育、社会观护、被害人救助等工作。

三是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资源整合、项目合作,重点开展好“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大赛”“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专项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市实施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青春守护者行动”,建立对全市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信息摸排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关心关爱和教育矫治,不断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走深走实。联合有关部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体系,深化希望小屋、圆梦大学等救助工作,做好对困境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全市共青团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典型,做好宣传推广,扩大覆盖面和知晓率,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标杆。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