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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创新探索推进“生态司法”“绿色审判”,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保护“东营模式”

2023-08-15 14:58:1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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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宇轩

8月15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有明就东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机构。东营中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础上,推进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辖区基层法院全部成立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构,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案件就近快速审理,织密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司法保护网。近两年,东营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620件,民事523件,刑事50件,行政47件 ,惩处刑事犯罪130人。

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滩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行集中管辖、驻地审判,参与并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重点保护黄河水资源和湿地生态。利津县法院于2023年8月1日在黄河滩区以现场巡回审判方式审理的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全省法院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河口区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垦利区法院审理的黄河河道违法取水行政诉讼案等涉及黄河生态保护案件,增加渔港码头巡回审判、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现场普法环节,使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的理念深入人心。

完善环境资源工作模式。对涉及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合议庭配齐刑事、民事、行政法官,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占用耕地、破坏生物多样性等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制度。审理的李某某等十二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2022年山东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化,凝聚生态保护司法合力

开启湿地生态修复共建共治新局面。与黄河河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利津县政府签署《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创建“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对造成湿地生态环境破坏判决承担修复责任的,由执法部门制定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法院负责回访巡查,确保修复效果。多次联合多部门在“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开展“补种复绿 守护黄河”等修复基地建设活动,促进生态系统维持良性发展。

细化司法服务针对性新措施。与农高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制定《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从土地开发、耕地保护、水资源利用、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山东东营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逐步完善常态化联络机制、共治共享协调机制,搭建案件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和业务交流平台,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和办案周期,提高案件审判执行效率。

拓展执法司法衔接联动新机制。与生态环境、黄河管理、水务执法和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出台《关于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直通车”机制运行以来,执结环保非诉执行案件36件,执行时限缩短了17%。垦利区法院运用“直通车”机制高效强制执结张某、刘某、李某在黄河河道乱搭乱建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既是对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的支持,又为黄河河道治理、黄河安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展现出“直通车”机制提升审判加速度的良好效果。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入选2022年东营市法治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推进审判工作效果最大化,树立生态保护司法导向

“诉调结合”优化裁判效果。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作用,对在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因种植户(养殖户)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大面积渔业生产设施引发的系列案件,注重调解和解、普法宣传,促使126家种植户(养殖户)迁出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滩土地9900亩。妥善处理刘某某等82人涉土地租赁群体性纠纷案件,在法院协调下将多家农户的2430亩盐滩租赁价格由每亩每年6元提高到350元,周围观望的3个行政村4754亩盐滩全部参照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加了农民收入。

“执行回访”避免重复违法。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对达成的赔偿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并在执行后开展回访,跟进了解污染企业设备改造和污染处理设施系统升级情况,确保不再发生违法行为。在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支持鼓励环保磋商,对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自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完成环保磋商15案,监督义务人实际支付赔偿金5588万元。

“以案释法”倡树生态保护。两级法院织密“三个走进”普法网,厚植生态保护大众化理念,贯彻“学法走进法院”、“普法走进社区”、“授法走进课堂”,利用法院开放日、环境日、宪法日、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传日,通过“现场普法”“以案释法”“法庭在线”等方式传播节约资源、保护湿地理念。深入社区群众开展现场普法15场,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3次,为28家企业提供专业咨询。环资法官们兼任法治副校长,做校园法治的宣传者和领航人,将节约资源和生态环保的种子撒进校园。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