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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2024-11-26 10:44:1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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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作出调整,相关举措将对缴存职工住房贷款及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据了解,住房套数认定范围由原来的东营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按县区认定,统计范围涵盖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且县级行政区域依据山东省民政厅认定标准确定。住房套数将直接关联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与贷款利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刘文文介绍:“政策调整后,中心在认定住房套数时,仅统计缴存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次贷款新购住房所在县区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住房。例如,缴存职工家庭已在广饶县有住房,如今在东营区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则以其在购房地东营区拥有的住房为准。”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东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民需留意,本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3日。

来源:东营日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