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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开展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 进一步助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5-01-24 16:24:0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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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宇轩

1月23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月英,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杜建成,市企业人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李文锋,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伟,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栾爱民参加发布会并介绍《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李月英介绍,2018年以来,东营市实施了两轮“四减四增”行动,坚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底线、提质量、惠民生、促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持续优化,空气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全省第二轮“四减四增”终期评估中,东营市获得优秀等次。2024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1,同比改善6.1%,其中,考核指标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6%;空气优良率为71%,同比增加9.4%;重污染天数为3天,同比减少3天。为进一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东营市制定并印发了《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出台背景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首次将东营市纳入“2+36”重点城市,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2024年7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市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协调推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重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市《实施方案》。2024年12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了《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总体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完成省定约束性目标任务。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分别从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等8个领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持续推进交通结构绿色转型;持续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优化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标准和政策引导作用。

保障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及时发布涉气动态信息,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当中。

《实施方案》是东营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等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指引,《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助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