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陋习,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驾乘人员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人员伤亡。
当前,我县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倡导文明交通,利津交警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一盔一带”要求,做依法文明交通的模范。
二、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靠右行驶,不违法载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三、驾车出行时,规范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四、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宣传劝导家人、亲友自觉主动佩戴使用“一盔一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戴好安全头盔、系牢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文明交通,有你有我!让我们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为利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7月7日
来源:利津县公安局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崔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