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宇轩
5月29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市水务局专场新闻发布会。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盖举波,市小清河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陈海霞,市河长办秘书科科长李成海,市水务局农村水利科负责人丁阳阳参加发布会并介绍水务法治工作有关情况。
盖举波介绍,近年来,市水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勇于担当、实干笃行,充分发挥法治对水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水务法治在“综合管水、系统治水、全面兴水”上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水务依法行政全面加强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水务法治建设工作,将“依法管水”放在“四水统筹”“六水共治”首位。结合年度工作,每年年初专题研究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对全市水务法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十四五”东营市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东营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3—2025年)》等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决策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2022年以来共协调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
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发挥水务立法对水务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先后出台涉水地方性法规2部,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水法规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其中,出台的《东营市城市供水条例》,充分保障了全市城市供水安全,维护了居民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出台的《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立足东营作为典型缺水城市实际,聚焦东营市节水控水突出问题,对“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进行了制度安排。加强沿黄九市协同立法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涉黄河保护法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会同市直部门及各县区,对144件市政府规章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
公正文明执法始终秉持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新修订的省定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调整了东营市裁量基准,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始终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充分运用说明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多种方式,突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2022年以来,对30余起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的涉水事行为免于处罚。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建立了河湖长积极履职、水政监察和河湖管理单位联防联控、水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的河湖管控机制。联合公安查处盗挖转卖土方案件8起。同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市海洋渔业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同时,在全国率先探索“河湖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联动的河湖管护机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探索建立“四长约谈”河湖重点问题制度,在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领域,加强河长制工作机构、水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提升河湖治理效能,共同推动东营水生态环境保护。仅在2023年河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清除违法建筑物3923平方米,清运垃圾4924.2吨,清理拦河渔网364处。“四长联动”经验做法被遴选为全省30个统筹发展与安全案例之一。
水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强化
2023年,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部署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定期调度,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共梳理河湖运行违法线索126条,立案查处12起。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做好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3年依法化解与滨州市在打渔张河和工农河跨市河道水事纠纷,共同签定了《关于工农河、打渔张河边界节制闸运行问题的协商意见》,得到了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
全方位普法深入开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筹备并组织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水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工地宣传活动。出台了《东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在全省水务系统率先推行“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开展了“以案释法”活动。开展实时普法、全程普法、精准普法,构建“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普治融合模式,通过以案说法、法治宣讲、主题宣传、法律咨询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水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普及教育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水务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
法治水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市水务局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能力水平,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安全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