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5年7月21日起,正式启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境内部分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停车及通过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1、东营农高区滨南路与滨四路路口
2、东营农高区友谊路与滨六路路口
3、东营农高区滨南路与滨六路路口
4、东营农高区友谊路与滨四路路口
5、东营农高区紫薇路与花苑路路口
6、东营农高区唐营路与滨四路路口
7、东营农高区中央大道与新海路路口
8、东营农高区唐营路与滨五路路口
9、东营农高区中央大道与滨三路路口
10、东营农高区唐营路与滨六路路口
11、东营农高区友谊路与滨一路路口
12、东营农高区中央大道与滨五路路口
13、东营农高区广北路(槐香路至紫薇路)路段
14、东营农高区槐香路(绿都路至广北路)路段
15、东营农高区广青路(新海路至庐山路)路段
16、东营农高区青垦路(花苑路至王道村)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16日
来源:东营交警